西财大研发〔2019〕5号
西安财经大学学术交流专家费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学术交流工作,加强和规范学术交流专家费用管理,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文件的规定,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 学术交流包括校内外专家学术报告、专家评审以及专家咨询等。
第三条 专家是指精通某一领域业务,或对相关科技业务的某一方面有独到见解,已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或被开展学术交流活动单位认可的其他专业人员。
第二章 费用标准
第四条 专家学术报告的费用标准:全国知名专家1500元/小时,正高职称专家1000元/小时,副高职称专家500元/小时,其他人员260元/小时。
第五条 专家评审的费用标准:最高不超过1000元/人半天、2000元/人。
第六条 专家咨询的费用标准:高级职称专家1500-2400元/人天,其他专业人员900-1500元/人天。
第七条 校内专家的学术报告、评审、咨询费用标准,在上述条款四、五、六所规定的费用标准上减半。
第八条 条款四、五、六所规定的费用标准均指税后金额。
第三章 费用发放
第九条 学术交流专家费用由学术交流活动主办单位发放。如有多个单位主办,由第一主办单位发放。
第十条 学术交流专家费用的发放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单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第十一条 学术交流专家费用采用银行转账方式。校内专家费用计入绩效统一发放。
第十二条 学术交流专家费用的报销程序按照学校相关财务制度执行。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科研处、财务处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